关于开展2006年度威海市市级机关建设社会测评的公告
2007-3-23 11:03:05
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,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,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,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,根据《威海市2006年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实施细则》,市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委员会决定,在全市开展市级机关及中央省属驻威单位社会测评。
测评内容包括五个方面:(1)全局观念。主要评议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、遵守政治纪律、识大体顾大局情况;(2)精神面貌。主要评议领导班子的凝聚力、战斗力,干部队伍的思想状况和精神状态,机关思想道德文化建设情况;(3)服务意识。主要评议群众观念,为基层、为群众排忧解难、办实事情况,服务态度、服务质量、文明执法情况;(4)工作绩效。主要评议履行职能情况,包括工作标准、工作创新、工作效率、工作业绩;(5)廉政守纪。主要评议工作人员廉洁自律、遵章守纪、艰苦奋斗和生活品行等。
此次社会测评,除在社会各阶层发放测评表进行测评外,还将公开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,欢迎广大市民本着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,对市级机关及中央省属驻威单位进行评议。评议意见要详实、具体。意见可以书面形式寄到市社会测评工作组(通讯地址:威海市市级机关6号楼420室,邮政编码:264200),也可通过热线电话(5281565)或电子信箱(whshcp@126.com)进行反映。评议时间:2006年12月30日至2007年1月15日。
威海市目标绩效管理
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
2006年12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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